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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7章(1 / 2)

“你自个儿回去,我继续忙了。”汉子拿着镰刀走进田里。

妇人应了一声手脚麻利的把碗筷收拾干净了, 她走在回家的路上, 跟她同路的都是来送饭的人。

几个人碰头在一起不免要聊一聊:“村口的曹婆婆不行了, 已经被人接走了。”

“造孽啊,曹婆婆身体成那样了, 要不是里正给她儿子去信了还当做看不见, 曹婆婆也没几年好活的了。”一个妇人唏嘘道。

“那可不是, 我们乡里乡亲的帮着曹婆婆, 但谁家没个难处,哪能一直帮她,这人老了,子女不孝真是遭罪。”何娘子说道。

“你不是送你家山药去读书去了么?”

“是啊,我希望山药读了书懂些道理,以后嘛在镇上也好找活做,总比做农民的好。”何娘子笑呵呵的。

唐夫郎早想让大儿子娶了万家的万修月,毕竟城里的哥儿都认识字,而且万修月和万明霁是一母同出,关系应当更亲近,而且万修月相当于嫡子,比万修白好太多了。

这事还是要早做打算,唐夫郎眼珠转了转,打算下午就去探一探李云的口风,这万家还和县丞大人做亲家,以后他儿子娶了万修月,那他们不也跟县丞大人沾亲带故。

“没准我们临水村还能出个秀才公咧。”

“我家山药不行,我就想他以后在镇上能养活自己。”何娘子谦虚道,不过有人捧着她,她眉梢间还是带着得意。

虽说农户人家供养一个读书人不容易,但山药是独苗苗,家里的公公婆婆也疼爱他,再加上他们家又不是非要山药书读完,读了书以后去镇上写字,当账房就够了,别的也就不奢求了。

这已经是极好的活了,要是安家在镇上扎根了,后辈有出息了就可以试着去考科举,要是考上了就是改换门楣了。

过日子总要有些期待。

唐夫郎回到家中把碗筷洗了,他拿着绣东西的篮子去了万家,他站在万家的院门口,万家这房子扩建了,比寻常的农户人家都要大,院子里面的一个角落还养着鸡鸭,还有一只羊,外面还翻了几块菜地种了姜蒜苗,有两棵橘子树栽种在一侧,院子也干净利落,看上去就舒服。

大黄汪了一声跑出来。

“云娘,我来找你说说话。”唐夫郎有些怕这条大狼狗。

“大黄回来,是你啊,进来吧。”李云叫了一声大黄,大黄汪了一声一溜烟在院子里又不见了,不知道躲哪去了。

唐夫郎脸上带着笑,就近找了一个板凳坐着绣自己的鞋子,他见李云在绣荷包,这布料一看就是好料子,染的颜色也稀罕。看上去像是天蓝色的,不过还要淡雅一些。

“云娘,你绣荷包啊。”

“我给明霁绣的,他出门在外要用荷包装些银两,放在怀里拿出来总是有些不雅。”李云笑着说,半分架子也没有。

“你这布料真好,我在布料都没见过这种好料子,大概要不少钱吧。”唐夫郎不可避免语气中还是带着酸意。

“这布料是乔玉送给我的,料子倒是好,价格我也不知道。”李云脸上的笑意更深,她给万明霁的荷包绣了一朵祥云,希望他青云直上,她咬了线头。

“明霁是在田地间,我去送饭的时候怎么没瞧见他?”唐夫郎状似无意的问道,他在万家的田地上瞧见了村子其他的汉子,反而是万明霁没在田地上割稻草。

“他用割草的车割了三天,本来今天还要去的,结果里正把他喊过去统计各家的粮食去了,里正就喊了人帮着田地的事。”李云继续绣荷包,她绣的荷包不是市面上花花绿绿的,相反很是淡雅,荷包上除了一朵祥云外就没有其他的花色了,看上去就让人舒服。

唐夫郎不好再问,他低头绣自己的鞋底。

“娘,有水吗?”

外面突然传来清亮的声音还有一声狗叫。

“大命好好待着。”万修月背着背篓,走进屋子。

“自己倒水喝。”李云说道。

万修月倒水后一饮而尽,模样张扬漂亮,那皮肤也跟乡下人不一样,他笑着说:“大哥做的陷阱,我从里面抓了一只刺猬,还有一只山羊,这回可以和家里的羊做个伴了。”

“唐叔叔好,我先去把山羊的伤包扎一下。”万修月风风火火的又出去了,他宽肩乍腰,看上去又好看。

唐夫郎心下很满意,他大儿子经常去勾栏处,万修月长得好看又认识字,家世也好,跟了他家正是有了好归宿。

“这孩子。”李云摇摇头。

万修白去山上摘了野果子和花椒,对着李云和唐夫郎问好后就进了厨房。

唐夫郎放下手中的鞋底,试探的问道:“我看修月的年纪也大了,看好人家没?”

“他还小才十五岁看什么人家。”李云绣荷包的手顿了顿:“再说了,这事还要找明霁商量,他最疼这个弟弟了,估计以后也要找乔玉帮忙找。”

这蕴含的意思就是攀高枝呗。

“这城里的人也看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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